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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税务师事务所:具体介绍一下什么是税务登记?

文章出处:行业新闻 责任编辑:广东富和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发表时间:2025-06-21
  ​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,对纳税人的生产、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,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。那么,东莞税务师事务所小编具体介绍一下:
东莞税务师事务所
登记范围
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:包括企业,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、经营的场所,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、经营的事业单位。
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:除国家机关、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的其他纳税人。
扣缴义务人: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(国家机关除外),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。
登记种类
设立税务登记: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,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,或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,或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,向生产、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。
变更税务登记: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,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。如发生改变单位名称、改变法定代表人、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等情形。
停业、复业登记: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,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,停业期限不得超过 1 年。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,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。
注销税务登记:纳税人发生解散、破产、撤销以及其他情形,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,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,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。
外出经营报验登记:纳税人到外县(市)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,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,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《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》。
税务登记证件的作用
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、领购发票、申请减税、免税、退税、申请办理延期申报、延期缴纳税款等事项时,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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