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审计机构是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组织,其核心作用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、财务信息、内部控制等进行检查、评价和监督,维护经济秩序、防范风险、保障利益、促进合规与效益。具体作用因审计主体(国家审计、内部审计、社会审计)不同而各有侧重,总体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:

1. 监督与鉴证,确保信息真实合法
真实性监督:核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、经济数据是否真实反映其经济活动(如是否存在虚增收入、隐瞒负债、账实不符等问题),避免 “数字造假”“账外循环” 等现象。
合法性监督:检查经济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、政策制度(如财政资金使用是否合规、招投标是否按规定执行、税收缴纳是否足额),揭露违法违规行为(如贪污挪用、滥用职权、偷税漏税)。
鉴证功能: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、经营成果或特定经济事项出具客观证明(如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,为投资者、债权人提供可靠信息;国家审计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鉴证,为人大监督提供依据)。
2. 评价与问责,厘清责任边界
绩效评价:对经济活动的效率、效果、效益进行评估(如政府投资项目是否按期完工、资金使用是否节约、是否达到预期目标;企业的成本控制、投资回报是否合理),推动资源优化配置。
责任界定:在经济责任审计中,明确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经济问题应承担的直接责任、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(如重大决策失误、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归属),为考核、任免、问责提供依据。
纠错整改: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,提出整改建议,督促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、堵塞漏洞(如内部审计推动企业优化内控流程,国家审计督促政府部门整改违规使用的财政资金)。
3. 风险防控,保障资产与利益安全
风险预警:通过审计识别经济活动中的潜在风险(如企业的财务风险、政府部门的债务风险、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),提前预警并推动采取防控措施(如内部审计发现企业存货管理漏洞,避免资产流失)。
保护资产安全:监督国有资产、企业资产、公共资金的管理与使用,防止侵占、浪费、流失(如国家审计查处国企负责人低价转让资产的行为,社会审计发现上市公司挪用募集资金的问题)。
维护利益相关方权益:为投资者、债权人、社会公众等提供真实信息,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(如注册会计师审计上市公司,保障股民知情权;国家审计监督民生资金,确保养老金、医保金等专款专用)。
4. 促进治理与合规,提升管理水平
推动制度完善:针对审计发现的管理漏洞(如内控缺失、流程混乱),建议被审计单位健全制度(如企业完善采购审批流程,政府部门规范行政审批程序)。
强化合规意识:通过常态化审计,倒逼被审计单位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(如税务审计促使企业规范纳税申报,环保审计推动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责任)。
服务国家治理:国家审计作为 “免疫系统”,监督政府履职(如预算执行、政策落实),推动政务公开、透明,提升国家治理效能;内部审计助力企业完善公司治理,提高竞争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