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富和会计师事务所

10年专注:税筹、审计、项目申报、公司治理、商业模式、股权设计、房产评估等业务

全国服务热线:

13238-334455
4政策法规
您的位置: 首页 ->  政策法规 -> 所得税征税对象

所得税征税对象


居民企业

来源境内、境外的所得(无限纳税,境内外)

非居民企业(有限纳税义务)

1)境内设立机构、场所

就其机构、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,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、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(有场所+有联系的境内外所得)

2)境内未设立机构、场所或虽设立机构、场所,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、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(无场所,或有场所无联系)

*本站相关网页素材及相关资源均来源互联网,如有侵权请速告知,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*
技术支持:东莞网站建设
咨询

电话

张先生

132-3833-4455

邱小姐

150-9976-1308

微信号

二维码

张先生

小程序

二维码

关注微信小程序

邮箱

电子邮箱

dg22986522@163.com